墾丁馬爾地夫溫泉大飯店

住宿訂金/延期/取消相關條款之規定

一、第三方平台(或透過旅行社)預訂本飯店住宿旅客,請特別注意!
如果您是透過第三方平台(透過旅行社、或其它合法業者)之訂房,其訂房/取消/延期/退款相關業務,應自行聯絡您所自訂的訂房網路平台或旅行社的客服人員詢問相關辦理機制。

二、直接接洽本飯店住宿業務方式(如下)

請洽墾丁馬爾地夫溫泉大飯店-訂房組

本飯店總機:08-889-8999

本飯店傳真:08-889-8566

本飯店LINE ID: @rgx9466s

本飯店官網:https://maldives.com.tw/index

本飯店電子信箱:mal.dives8898811@gmail.com

本飯店地址:屏東縣恆春鎮環城北路206號

GOOGLE MAP:https://maps.app.goo.gl/axk1ozGqWJeFHaLTA

三、匯款資訊及定型化契約

★訂金/匯款注意事項

飯店匯款資料如下:

銀行代號:007

行別:第一銀行 恆春分行

戶名:墾丁馬爾地夫休閒興業有限公司

帳號::75310065968

請備註訂房人姓名

匯款完成後請留存滙款單並回傳或聯繫本飯店:

截圖、拍照寄至上述飯店電子信箱

紙本傳真至上述飯店傳真專線

截圖、拍照傳至上述公司LINE官方帳號

聯絡本飯店客服專線,提供ATM匯款帳號末五碼,供櫃檯人員核對帳款。​

★訂金/延期

請隨時注意自身的行程變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依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凡屬《第七條第七款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無法辦理訂金退款。

✔住宿當日如遇天災(颱風或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前來,中央氣象局在您所在區域與屏東恆春地區發布天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警報並達停班停課標準。(已提前延期者不適用)

✔若因天災交通受阻,滯留飯店期間住宿另計。​

✔訂房入住日前七天(含),不接受延期。若取消,按退訂天數比例之%數沒收部份訂金。

★取消訂房/訂金退款

凡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例如:天氣不好、下雨、不想出遊、心情不好、臨時有事、家人有事、車子拋錨、交通事故、身體不適...等,均依消保會公布<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辦理退費。

★依據『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訂定

退訂機制如下:

1.於住宿日14天以前取消訂房,退還已繳訂金100%。

2.於住宿日前10-13天內取消訂房,退還已繳訂金70%

3.於住宿日前7-9天內取消訂房,退還已繳訂金50%。

4.於住宿日前4-6天內取消訂房,退還已繳訂金40%。

5.於住宿日前2-3天內取消訂房,退還已繳訂金30%。

6.於住宿日前1天取消訂房,退還已繳訂金20%。

7.於住宿日當日退房不退訂金。


旅展票卷退費條款之說明

一、如何辦理退券?

實體紙本票券係不記名之商品禮券,憑劵消費,概不掛失及兌現;若本券因毀損或變形等情事而其重要內容或條碼仍可辨識者,得請求交付商品之內容;若本券因上述之情事致無法辨識或塗改商品內容者無效;若發生退款之需求,需依本公司退款程序辦理之並酌收退券手續費且本商品禮劵價值款項僅退回原禮劵之購買。

實體紙本票券退券規範說明如下:

退券請先聯繫飯店,飯店將確認券款後,請寄送實體票券(正本)並附上旅客姓名、聯絡電話、退款銀行帳戶影本。(本飯店指定帳戶為第一銀行及中華郵政),如提供之帳戶為其他銀行帳戶,旅客須承擔匯款手續費30元。

請掛號郵寄至「946屏東縣恆春鎮環城北路206號、墾丁馬爾地夫溫泉大飯店 會計部收、08-8898999」。
※貼心提醒:申請實體票券退費時,請務必先致電飯店洽詢


退貨Q&A

Q:請問票卷其他贈品是否一定要整套退回?

票券或含贈送券之套票須整套退回,恕不接受單張退票。若套票已部份使用,本飯店將會依原價計算已使用的禮券及贈送券後退回剩餘金額。

Q:滿額禮贈品是否需退還?

購買票卷時若有滿額禮贈品,其未保持完整或遺失無法連同退還,本飯店將會收取該贈品市值。請您申請退貨時務必保持商品完整,以保障您的退款流程能順利完成。

Q:多久可以收到退款?

申請實體紙本票券退款: 飯店收到實體紙本票券需個7工作天(不含假日)完成退款流程,且依本公司作業流程為主。